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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抚科发〔2005〕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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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5年度省、市科学技术 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关于推荐200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05〕2号),《抚顺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抚顺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从即日起开展省科技奖励、市科技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省奖推荐工作事项: 1、内容:今年省科技奖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2005年4月25日至5月16日,具体操作步骤及相关事项,详见辽宁科技信息网(www.lninfo.gov.cn),网上申报请登录“辽宁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网站”(210.83.21.23)。 2、时间要求:各省奖申报单位请于5月19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七份(其中一份全是红章,存档)及电子版材料报到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3、注意事项:没有进行省级成果登记的申报项目,必须提前到省科技情报所进行成果登记,否则不能报奖。登记软件请到抚顺科技信息网下载,具体事项请咨询省科技情报所(024-23938579)。 二、
市奖推荐工作事项: (一)推荐奖励种类: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1、2004~2005年6月末前完成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经实践应用半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 2、上年度获县、区科技局,有关局、中省直单位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优秀科技成果。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抚顺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简表》各一式三份。 2、成果鉴定证书、技术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查新检索报告、应用证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等各一份。(要求红章,存档) (四)申报时间:市级科技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应按《科学技术成果密级评价方法》准确划分密级。 2、各级奖励项目推荐书中成果完成人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中的项目完成人必须一致。 3、申报材料一律用标准A4纸,其中一份装订材料顺序为:《抚顺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简表》、《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成果鉴定证书、工作总结、技术工作报告、应用证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查新检索报告等。另一式两份装订材料为:《抚顺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简表》、《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抚顺科技信息网下载) 4、名类报奖材料及拷贝软盘按时统一报送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市政府602室) 联系人:翟贵东
电话:7500330 Email:fszgd@sohu.com 此通知于抚顺科技信息网公布。(www.fssti.gov.cn)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科技
奖励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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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报:省科技厅
赵家绪副市长 抄 送:市财政局 局有关处室 存档 共印 6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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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印发 |